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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城找房”爆雷 64岁老人委托房屋后城城找房跑路

潇湘晨报 | 2020-11-11 11:14:18

两个月后租期将满,64岁的龚娭毑可能会被赶出来。

从8月起,没有生活来源的她,将房子委托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托管,然后她再去租低价的房子,以获得经济来源。为了省钱,她曾住过工棚。

但她委托的房屋中介出了问题。与龚娭毑有类似遭遇的,还有不少的长沙房东。

长沙64岁的龚娭毑没有经济来源。她将房屋出租,再租住在便宜的房子内,通过租金差额来解决生存问题。

她将房屋交由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总部品牌名为“城城找房”)托管,为期五年。为省钱,老人曾住进条件极差的工棚。

截至10月28日,龚娭毑没有收到一分钱租金,而她的房屋出租了两个多月。同样遭受损失的还有她的租客吕先生,他提前支付了一年的租金。

让两人寝食难安的是,从10月开始,城城找房“跑路风波”愈演愈烈,全国多个分公司接连“爆雷”。如今,拖欠房东租金和员工薪资、房租尚未到期的租客被撵的问题在长沙上演,受害人数众多。

老人收到跑路消息后差点晕过去

经朋友介绍,龚娭毑于8月14日将名下一套80平米的房屋交由城城找房托管,每月租金2077元。双方约定,8月起租当月是空租期无租金,次月最后一天收取第二个月租金。

有公司全权托管,每月按时拿租金,龚娭毑觉得这种出租方式很省心。考虑到是朋友介绍,她没有多想,按城城找房的要求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房屋托管合同。

搬出房屋后,龚娭毑在岳麓区含浦租住了一间工棚,一个月只要260元。不到10平米的空间,床板都是烂的,朋友看她生活不易,送去几张被子。没有厨房,她就找张烂桌子,将从家里拿来的简易燃气灶放在上面,解决吃饭问题。

工棚居住条件极差,过惯苦日子的龚娭毑倒也住得习惯,只要便宜省钱就没过多讲究。不过10月初,她实在是住不下去了,“隔壁农民工玩手机传出很大的声音,每天吵到凌晨三四点,我通晚睡不着。”

受此影响,龚娭毑无奈搬到望城某小区。30平米的出租屋,月租金800元,房东要求押一付三。9月30日,龚娭毑没有收到城城找房支付的租金,她询问管家被告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过对方再三承诺不会赖账。当网上、维权群里传出城城找房“跑路”消息时,老人差点晕过去。

10月28日,潇湘晨报记者在龚娭毑租住的出租屋内注意到,冰箱没有通电,里面也是空的,厨房可见的食物全是小菜。龚娭毑苦笑说,“哪有钱买肉”。

租客恳请职能部门介入处理

事发后,有不少房东为及时止损,更换出租屋门锁,试图将租客扫地出门。龚娭毑说,这种事她不忍心去做,经她了解,租客小吕8月从深圳来长沙,一直没找着工作,8岁的小孩在读小学,“我要是把这一家三口撵出门,他们也造孽。”

谈及租客的困境,龚娭毑边抹眼泪边说,“其实我也是受害者,3200元的租金押金都是找亲友借的,还指望收到租金后慢慢还账,这下不知道怎么办。如果城城找房不给租金,不仅吃不上饭,到明年1月3日租期满后,自己也会被赶出门。”

“看到按年付租金有优惠,平摊到每月只要1800元,我就一次性付了2万多元。”吕先生说,城城找房“跑路”消息愈演愈烈,妻子也为此埋怨他,两人隔三差五争吵。

来长沙两个多月,不但没找到工作还面临被撵的困境,吕先生也不知所措,“希望龚娭毑别为难自己,同时希望城城找房负起责任,不要将损失转嫁到房东和租客身上。”

吕先生按年支付房租,每月平均下来只要1800元,而龚娭毑按月收租,却能收到2077元,中间277元的差价谁买单?

28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收到一份由长沙租客联名写的“维权申诉书”。租客们说,近期城城找房拖欠房东租金,全国各地多个分公司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全国数以万计的租客及房东的权益无法保障,制造租客与房东的矛盾。

“城城找房作为托管平台,高价从房东手中收房,低价转租出去,采取租客年付,再月付给房东的方式套现,这难道这不构成诈骗吗?”租客们说,根据《合同法》规定,他们还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可眼下,许多房东因为没有收到租金,将已经支付租金的租客赶出房子,任其流落街头。

租客们认为,他们和房东都是受害者,双方不想产生冲突。据不完全统计,仅长沙受害人数达数千人,他们恳请相关职能部门尽快介入处理,督促城城找房出面妥善解决此事。

10月28日,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内,现场一片狼藉。

城城找房总部:保证绝不跑路

28日中午,长沙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18楼,城城找房长沙分公司内聚集数十位房东及租客,他们试图找公司维权,但未见有负责人出面回应。

记者现场发现几位员工,他们自称也是受害者,遭公司欠薪,已向劳动部门举报,来公司是收集资料和讨说法。一位维权员工介绍,事发前长沙分公司有200多号员工,自10月起,一直拖欠房东租金和员工薪资,大家才知道出事了。随后,众人来到通泰街派出所了解情况,值班民警表示城城找房长沙分公司负责人暂未跑路,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公开资料显示,城城找房于2017年在西安挂牌成立,对外宣称员工超过一万人,管理闲置房源近6万套的不动产管理企业,累计解决了近10万租客的居住问题。截至7月,已进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西安等36个城市创立分公司,其中长沙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5日。

10月13日,城城找房在《致业主朋友的一封信》中提及,由于房东讨要租金、租客集中退租,导致公司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恳请房东给予三个月缓解的时间来分摊支付,公司将保障房东的权益不受损失,同时不影响租客的正常生活,对房东造成的损失由公司一力承担。”

“公司将会通过官方渠道每周发布最新的情况通报,并于10月30日之前发布初步解决方案。”10月20日,城城找房对各位房东和租客所造成的损失表达歉意。两天后,该公司发布业务信息受理渠道告知书,对外公布了两种登记受理渠道。

城城找房在22日发布的《通报》中向房东和租客保证“绝不跑路”,服从相关直属部门的领导和监管,尽最大的努力化解矛盾,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律师观点

涉嫌合同诈骗罪可收集相关证据报案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0月8日。

《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八条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说,针对住房租赁企业“长收短付、高收低租”,在收到租客的年租金后,只支付房东极少一部分租金,把其他的租金据为己有或者挪作他用,这种行为表面上看赚取租金的市场行为,但是实际上可能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了。房东和租客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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