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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订金合同没签成? 乐山置信房产订金退还起纠纷

三江都市报 | 2020-03-25 08:31:05

最近市民贾女士在租房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本来已经跟中介公司谈好一处房源,向中介交了300元订金,并和房东约定好签合同,但后来出现了一些情况,合同没有签成。她要求中介公司双倍返还订金,而对方只愿意返还300元的订金。近日,贾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了此事。

交了订金合同没签成女士觉得吃了哑巴亏

贾女士说,前几天她准备租套房子,于是在网上查找了一下,联系到了乐山置信房产。11日,中介带着她看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看完房后觉得还可以,就向中介公司交了300元,工作人员也给她开了一张“收到租房订金款300元”的收据,并商定以每年1万元的价格租赁。

“当时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我了,如果是我违约,这300元就不退给我,如果是房东违约,就双倍返还我。”贾女士回忆道。

由于当时房东在外地,所以约定等房东回来后再签订合同。“当时中介问我还有什么要求,我提出到时房东把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带上,我也把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带上,其他都没问题。”贾女士表示当时房东在电话那边都同意了。

14日中午,等房东回来后,贾女士来到置信房产张公桥店,准备签合同。可是房东就只有一个驾驶证。经中介协商,双方先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先由中介保管,等房东提供了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贾女士才交钱,到时合同再交到双方手中。

当天晚上,贾女士接到中介打来的电话,说她问房东要那些手续,好像意思是说她不信任房东,房东就不租给她了。

15日早上,贾女士再次来到中介公司的门店上,希望得到明确的答复。“怎么现在交了订金也不算数了,签了合同也不算数了。”于是贾女士提出,“要么我就搬到那个房子里去,该交的钱交了,承诺的多少钱就多少钱,要么你们就双倍退我的订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再跟房东联系沟通一下,最迟下午给她回话。

等到下午,贾女士接到了中介打来的电话,说是房东现在提出要1.2万元租给她,贾女士说肯定不行。中介回复贾女士,那她就只能领回300元的订金了。

现在贾女士房子没有租到,当初中介答应她的双倍返还订金也没做到,她感觉自己吃了哑巴亏。

中介公司:不存在违约情况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置信房产的相关工作人员卢先生,他告诉记者,“后来我处理这件事时跟当时的业务员核实了,业务员说的是她交了订金,我们就跟房东把价格谈拢,房东收了她的钱,这个肯定就能退她,但是合同没有签成,房东没有收她的订金,就不存在违约的情况。”

卢先生表示,“因为没有付钱,这个合同就没有成立,不存在争议问题,我也跟她解释得很清楚,她随时想来退300元订金,我们退她,她想继续找房子我们帮她找。”

消委会:口头承诺应书面确认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乐山市消委会秘书长赵松,赵秘书长表示,贾女士出示的订金收据字面意思太简单,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定约合同的性质。“由于很多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够,签合同时没有明确违约条款、违约责任的归属问题,维权起来就缺乏有力的证据。”

对此,赵秘书长提醒消费者,通过中介公司租赁房屋时,要注意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屋中介机构;签订租赁合同时尽量与房屋所有者本人签订合同,要求对方出示房屋产权证、身份证进行核对;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看清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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