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
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
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买房要注意什么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公积金是可以用来当做购房首付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也就是说,若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有一部分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比较大,可能账户里有50万元,但是他的购房总额是30万元,他以为自己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出,支付完了房款还能剩余20万,但实际并非如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就算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你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一样不可以全额提取。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
如果你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核心的系统上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只要你的贷款还没有还清,你或者是你的配偶都无法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你已经结清了之前的贷款,那你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账号及个人账号可咨询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如果不是离退休销户提取,统统勾选“部分提取”,提取原因见申请书背面,通常用的代码是“1”或“2”。提取方式若选择个人入卡,储蓄账号必填建行公积金银行卡卡号,若银行卡丢失可以在现场先办理补卡手续,后直接继续办理公积金提取。
2、申请书需财务部门盖预留印鉴。首次提取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此表填报资料包含合同编号、产权证编号等,记得提前备好。若房本还没有下来,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可先不填。
3、准备好如下证件资料: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同一张纸上)。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本的原件、复印件。(有的网点不必须,带着万无一失)如果是贷款购房,需要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一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旨在核实本人名下是否真正存在该贷款项。
4、备好上述所有资料后,本人亲自到单位公积金缴存开户点,现场排号办理即可,通常三天内提取到账。